图为绍兴柯桥的一家茶叶店内景。沈潇/摄

  5月8日讯:普通散装茶叶经过一番包装,立马“变脸”成精美的“西湖龙井”等名茶。近日,绍兴县工商局柯桥分局在对城区茶叶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6家茶叶店存在侵犯“西湖龙井”和“大红袍”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共收缴、扣押了20余只冒充精装“西湖龙井”包装盒、10余只精装“大红袍”包装盒。

  店家包装冒充名茶十分普遍

  检查中,执法人员抽样检查了“西湖龙井”、“大红袍”等茶叶的进货渠道、茶叶内包装和包装盒的印制情况。发现这些精美的硬纸盒包装内,往往嵌着二个铁盒或瓷罐,而包装盒上以及茶叶罐上除相关的茶艺道说明,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包装地址等信息。

  据柯桥万商路上一家被查的茶叶店店主应某称,他们多年来一直都是这样包装销售茶叶的,所用的外包装和内包装都是从市场上直接购买,拿来就用,无法标注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相关产品说明、联系电话和许可证等信息,这也是市场潜规则。

  包装后的茶叶属食品范畴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散装茶叶属于农副产品,而经过包装后标价出售的茶叶则属于食品范畴,因此包装袋上必须规范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但市场上的很多茶叶经营者,对此置若罔闻。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行业规范的角度出发,类似“西湖龙井”以及“大红袍”等名茶的包装盒,应该和茶叶配套出售。并且,只有经过品牌注册认证的茶厂或农业合作社等生产商,才有权销售相关品牌的茶叶礼盒。同时按照相关规定,盒子上须有生产厂商、产地、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编号等信息。

  目前,国家对茶叶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茶叶销售价格通常由茶商自主确定,这使得一些茶商常常以旧当新、以次充好。尤其在茶叶跟包装盒分离销售的市场背景下,经营户多采取自行包装,不排除有些茶商在茶叶里掺杂一定比例的劣质茶叶,普通消费者根本难以察觉。

  购买茶叶要区分散装和预包装

  据多年从事茶叶销售的俞庆红介绍,散装茶叶的品质与生产日期密切相关。市场上的茶叶多数是散装的,因此市民在购买茶叶时,只能根据茶叶的色泽、味道来看它的品质。如果是购买有包装盒的茶叶,则要认真观察包装上是否有正规厂家的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茶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如果经销商私自在外包装上更改这些信息,都是不合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将立即查处。

  此外,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茶叶时要注意区别散装茶叶和预包装茶叶,如果遇到无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相关的产品说明、联系电话和许可证等信息的预包装茶叶,可向工商部门举报。同时不要贪图小利,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