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阶段正对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4月6日。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发布于2021年8月10日,实施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该项标准不仅包括对月饼、粽子等食品的包装要求,对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也进行了规定。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公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