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12月21日,普洱市质监局思茅分局召集思茅区茶企业,就普洱茶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与与会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9年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
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要求普洱茶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普洱茶标准,保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添加剂和非茶叶原料,保证仅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出产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生产加工普洱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保证食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茶。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职责,要严格按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在使用特种设备时的正常运转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思茅区40多家茶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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