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5月,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批准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为全国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授权协会负责中国茶叶行业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我会已于2008年8月至11月完成了首批参评企业的评价工作,并于2008年11月6日公布首批(共27家)获得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的企业名单,其中,获得AAA级企业14家,AA级企业10家,A级企业3家。 为了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保障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决定开展2009年度中国茶叶行业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提升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倡导诚信经营的良好风气,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促使高等级信用企业获得更多商机,促进茶叶行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非盈利。 三、申请企业条件 (一)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会员企业; (二)获得茶叶生产销售产品经营资格满3个会计年度; (三)近3年均有茶叶主营业务收入; (四)企业处于非关、停的持续经营状态。 四、实施方式 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组织实施,邀请国家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作为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单位。 五、评价体系内容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指标、竞争力指标、财务状况指标、信用记录指标、项目执行情况指标; 六、时间安排 2009年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企业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09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在截止期限前提交材料,请与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评价试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评价工作时间:2009年3月15日起; 发布公示时间:2009年6月底在网上发布公示; 发布结果时间: 2009年7月中旬。 七、评价程序 评价按照“申请-(入会)-提交材料-信用评价-初审-复审-公示-终审-备案-发证推介”程序进行。 八、申报材料: 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 1、企业填写《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详见附件),传真至中国茶叶流通协会(010-66018165),开通网上申报数据帐户。 2、登录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网(www.ctma.com.cn),点击“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栏目,登录“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数据在线申报系统 ”,完成网上数据申报。在线打印申报书后,将申报书纸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寄至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评价试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企业也可提供其他有助于展示自身信用状况的材料。 九、评价结果 信用等级共分“三等五级”。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C五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 十、评价费用及交费方式 评价费用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和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p#分页标题#e# 中国茶叶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费用为人民币4500元/企业。 开户名称: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民航大厦支行 账号:021001040002860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静波、姜红艳、常宣 电子邮箱:ctma_hy@163.com 联系电话:010-66094142、66094154 传真电话:010-66018165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中茶协字[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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