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茶协字[2009]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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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茉莉花茶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弘扬诚信经商,提升企业竞争力,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决定举办首届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的结果将于2009815第六届全国茉莉花交易会举办期间予以公布和表彰。
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具体评选细则公布如下,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OO九年七月八日
 
 
 
附件:“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选工作细则
 
 
附件.
“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选工作细则
 
一、参加本次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选活动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为中国境内设立并具有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从事茉莉花茶生产经营等活动原则应在三年以上;
3、企业产品品牌为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的商标;
4、所生产经营之茉莉花茶产品及其品牌的实物质量、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茉莉花茶类产品前列,企业自主开发能力较强,消费者满意程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
5、自愿参加并同意遵守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有关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定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评选的依据指标:
120072008年度该企业经营与销售茉莉花茶的销售收入之和。
220072008年度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评选结果。
3、获得国家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等荣誉情况。
4、获得有关认证(ISO9000QSHACCP、有机茶、产品企业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准文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的时效性。
1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有效时限为两年,获选企业可在有效期内使用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荣誉称号,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和宣传。
2、对出现重大责任或质量问题的企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有权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
3、该荣誉称号失效后,应按照相关程序重新上报。
四、评比方法:
1、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提名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并进行社会公示。
2、获奖名单将在第六届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举办期间予以公布,并向获奖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奖金,同时通过媒体进行多方位宣传。
五、活动说明
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对于参评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六、时间安排
12009720前,公布提名名单。
22009810前,由评审团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评出中国茉莉花茶十大品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