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区茶叶协(学)会及各有关茶馆:
为整合全国茶馆之优势和精华,推动全国茶馆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升茶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知度,扩大茶馆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和中华合作时报社在成功推荐2003——2004、2005——2006年度全国百佳茶馆活动的基础上,继续进行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的推荐活动,并在推荐活动之后举行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颁奖典礼暨第三届全国茶馆经理人高峰论坛。
推荐活动从2009年1月份开始,经过各推荐单位推荐、评审、公示、确定四个阶段,最后将召开“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颁奖典礼暨全国茶馆经理人高峰论坛”;并出版《全国百佳茶馆消费手册》,在重点媒体进行宣传和推广。望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能够代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茶馆业发展水平的茶馆参加。
一、活动原则
凡参加本次推荐的“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以经营茶水为主,其茶馆品牌知名度位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本地区前列,消费者满意程度较高,茶馆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较强。主要评选指标以2007、2008年度茶馆的销售收入为主。
本次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行业组织推荐(特别优秀的茶馆也可自鉴)、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最终确定的原则,确保推荐和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真正推荐出一批代表我国茶馆业发展水平的茶馆。
二、报名条件
1、在工商注册,并于2006年12月31日之前开张的茶馆;
2、营业面积300平米以上,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年营业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
3、具有一整套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在监管部门无不良记录;
4、在岗人员应有30%以上人员持有茶艺师等级证书;
5、拥有多家连锁(加盟)店的茶馆选择其中一个店申报;
6、申报茶馆应当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材料,如出现虚报或作假行为,取消其推荐资格,不得参与下一届“百佳茶馆”推荐活动。
三、推荐工作程序
1.各省茶叶行业组织负责初步审查申报茶馆及其相关材料,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茶馆报主办单位。
2.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茶馆申报材料、推荐单位意见等情况,综合评审并确定“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初选名单。
3.将初选名单在主办单位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即被确认为最终入选,对初选名单中的茶馆如出现争议较大、异议成立、举报属实等情况,经研究,取消参评资格,同时根据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相应茶馆。
4、对荣获“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单位的资料进行编辑出版《全国百佳茶馆消费手册》,向各大城市酒店、宾馆、娱乐场所、职业经理人等派发;
5、召开“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颁奖典礼暨第三届全国茶馆经理人高峰论坛”;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同时对组织工作做得较好的省级有关协(学)会进行表彰;
四、申报须知:
     1、按照表格(详见附件一)要求自制“2007—2008年度全国百佳茶馆申报表”或登陆以下网站下载申报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网站:www.ctma.com.cn中华合作时报社网站:www.zh—hz.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3月31日前向各省推荐单位申报,4月30日前各推荐单位向主办单位上交推荐茶馆资料;特别优秀的茶馆直接向主办单位申报;
 3、各省推荐单位或自荐茶馆将申报资料寄往以下任一地址:
地址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邮编:100801      收件人:肖星    电话:010——66094153
地址二:北京市丰台区西南四环188号6区12号楼
邮编:100070      收件人:安明霞    电话:010——63733794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中华合作时报社
                                                            二00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