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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致函海关总署提出茶叶品类列名建议
发布日期: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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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会致函海关总署关税司,就《协调制度》中增列黑茶、乌龙茶、白茶、黄茶等中国茶叶品类列名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本文分类:
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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