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农鹏辉同志在2021年崇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上,就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参与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发言,表示农业农村部门将坚持“质量第一,标准引领,全程追溯,确保安全”的原则,按照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目标要求,深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零发生、违法问题零容忍,监测合格率98%以上”的目标。

  一是抓源头、强监管。围绕农产品生产环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源头监管工作。全面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组织全市农业农村执法队伍集中整治禁限用药物、用药安全期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私屠滥宰等问题,特别是要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二是抓监测、早预防。根据自治区食安委《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及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风险会商分析,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强质检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质检机构能力。

  三是抓标准、促生产。加大力度培育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三品一标”农产品,组织各县(市、区)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比如扶绥坚果、大新酸梅、天等辣椒、龙州和宁明茶叶、江州沃柑等,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列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四是抓追溯、管长远。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落实追溯体系制度,要求“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全部纳入追溯系统平台,树立一批追溯标杆企业和单位。继续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的落实。

  五是抓示范、树标杆。积极推进扶绥县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创建江州区驮卢镇、扶绥县新宁镇和中东镇、宁明县明江镇、天等县小山乡、凭祥市凭祥镇等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示范站。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