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成立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百农局发(2021)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21〕6号)、《关于印发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百安委发〔2019〕13号)和《百色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特成立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百色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指挥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组  长:张国革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群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信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员由局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畜牧与饲料科、种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兽医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配套成立工作专班,由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罗师、种植业管理科蒲桂林、办公室黄伟、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黄娟、畜牧与饲料科马朝宇、兽医科陈程远、乡村产业发展科黄世超、农田建设管理科黄锦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周彩月、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李新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陆忠典等部门同志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主要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负责承办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展等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

  二、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负责综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统计分析,汇总和制定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防范与整改措施;线上线下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学习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局办公室、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监管行业(或领域)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局属机关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监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依法对渔业领域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渔船、渔业船员等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责任单位:局渔业和渔政渔港监督科牵头,市水产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四)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在生产隐患整治方面,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等牌证管理,排查制定隐患整改清单,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严格查处农机使用违法行为,每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专项整治行动。在监管技术支撑方面,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加强关键农时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大力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农机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方面,深入开展全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加强农机事故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牵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五)监督指导农药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依法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初审、行政执法、使用指导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密防范高毒农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风险,并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局种植业管理科牵头,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植保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六)监督指导饲料与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指导督促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职责;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涉及粉尘作业场所是否符合生产标准规范要求,强化配备除尘设施,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按规定清理除尘滤袋、管道等;监督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组织各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局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牵头,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七)监督指导安全设施建设与涉农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农民在种植业生产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做好火灾防范工作;落实民宿、农家乐、农村饭店及村民自建经营活动用房等休闲农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层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农业农村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监督指导农产品生产、流通和加工相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责任工作,推动企业安责险应保尽保,做好各类涉农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防范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经管站、市经济作物栽培技术推广站、市果业发展中心、市蚕业技术指导站、市茶叶开发中心、市粮食作物栽培技术推广站、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水产站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八)监督指导农村公共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强化行业管理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同步实施,统筹推动乡村消防安全治理。监督指导农田整治、农用地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用地安全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安全工作;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单位:局农田建设管理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牵头,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村能源站、市农业环保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制度

  (一)专班会议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专班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专班运行过程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行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方法措施问题。

  (二)专题会商制度。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机制、清单和各类台账中反映出来重、硬、难、新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和消防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监督检查制度。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紧紧盯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东盟“两会”、全国和自治区“两会”、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牵头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工作报告制度。专班成员单位每月报告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展,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县(市、区)每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月报表、汇报材料上传市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罗师,2850339、18907761725,bssnjglk@163.com)。

  附:1、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度月报表

      2、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与重大隐患清单月报表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百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附件1-2: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月报表(打印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