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我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不断提升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从农产品生产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建立主体名录。各乡镇迅速摸清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形成合格证制度试行主体库(包括种养殖生产主体名称、产品品类、负责人、产地、合格证编号等信息),确保了试行规定范围的主体全覆盖。二是建立合格证台账。县级、乡镇及生产主体定期逐级上报相关数据。截至12月底,婺源县试行89家生产已实现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覆盖,共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931张,涉及畜禽、禽蛋、茶叶、蔬菜、水果五个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