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瑞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按照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要求,结合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渔业、农机等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全面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排查整治、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农业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农业生产安全基础,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科室及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二是成立渔业安全专班,统筹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构建渔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综合治理体系,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监管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一岗双责”制度,与局属科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走过场。二是与基层渔业组织签订安全管理购买服务协议,制定《验收评分细则》,对宣传教育、伏休管理、隐患排查、编组生产、定人联船、动态点验等日常管理工作都做了明确规定,促进基层渔业组织发挥协管作用。

  (三)强化任务目标。出台《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平安综治大巡防的通知》、《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提醒督导。先后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适时邀请涉农涉渔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再部署再明确,量化分解具体指标,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上下联动、责任分明、常抓不懈。

  二、突出重点 狠抓监管 清除安全生产隐患漏洞

  (一)渔船安全隐患整治。一是高危重点渔船整治。以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和深化海上安全铁拳整治行动为抓手,开展渔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梳理出老旧渔船、外挂渔船、辅助船、10人以上等重点渔船97艘,排查整治一般性安全隐患27处,登船检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达到100%。将华盛渔加1号、2号涉氨加工船和9艘温岭挂靠渔船(证业不符)列为高危渔船,目前华盛渔加1号已经完成整改由冷媒R-404代替氨制冷,华盛渔加2号由于冷库容量太大换成冷媒R-404后,制冷效果不佳,现正在改为“低温水冷却”系统,两艘船整改提升约投入450万元,确保在8月1日开捕前完成验收工作;针对9艘温岭挂靠渔船我局于去年12月份和今年3月份两次出具了停航整改通知书,期间4次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擅自出海生产现象。二是专业性隐患排查。委托省船舶交易中心对全市440余艘海洋渔船开展专业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渔船安全风险清单和 “体检”报告,目前已制定《瑞安市渔船专业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方案》,并与财政沟通对安全设施改造给予相应补助,以提高船东的整改积极性,减轻渔民负担。三是异地挂靠渔船清理。根据温州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异地挂靠渔船行动,共排查出异地挂靠渔船64艘,其中省外16艘、省内温州市外18艘、温州市内30艘。截止目前,温州市内挂靠的渔船已完成清理29艘,仅剩1艘因检验证书还在办理中而未清理。四是渔船安全生产执法。飞云江及近海渔区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常态化,共出动执法人员3766人次,航时646小时,航程8477海里,检查各类渔船1478艘次,行政立案处罚22起,罚款金额10.11万元。五是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组织清港行动14次,共出动执法及安保人员210人次,执法艇14艘次,执法车56辆次,查获涉渔“三无”船舶54艘,伏休期间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0起,涉案人员17人。

  (二)农机安全隐患治理。一是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双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广大农机手开展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同时加强农机经营主体“五到位”落实情况检查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深入农机作业生产单位,实地查看农机存放场所、消防安全器材配置、安全制度建设以及农机上牌、年检、持证率等情况,对检查过程发现的安全隐患,当场责令整改并要求负责人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农机安全操作规范。今年以来,共开展检查5次,出动人员22人次,检查生产单位28家、维修网点6个、合作社6家、驾驶培训学校1个,农机75台次,发现隐患4个,现场整改2个。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与交警部门、乡镇街道联合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以及各类经营单位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非法改装、拼装报废农机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获的已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已注销登记仍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依法进行处理。今年以来,查处拖拉机道路违法违规3起,查扣拖拉机10台。三是农机实地检验换证。分片划区开展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工作,截至目前,共检验纯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三类农业机械254台,发放跨区作业证6本,驾照换证50本。

  (三)农家乐安全隐患排查。联合市文广旅体局及相关乡镇(街道)抽查全市范围内已认定的农家乐和已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民宿主体15个,覆盖乡镇(街道)10个。现场对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急救药品过期未及时更换、主体未列入村级防汛防台预案、危险区域未悬挂警示牌等15个问题开据8张《瑞安市农家乐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综合检查记录表》,要求业主立即整改,由乡镇(街道)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出动工作人员310人次,检查规模、散户主体235家,定量检测农产品268批次,乡镇快检定性检测5252批次,不合格1批次,当场予以销毁。二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市上半年共开展产地检疫生猪3万余头,牛159头,鸡(鸽子)23万余只;生猪定点屠宰检疫16.2万头,牛屠宰检疫3050头,鸡(鸭、鸽子)24.07万只。开展养殖、屠宰、调运等环节“瘦肉精”监测1万余例,合格率100%。三是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共组织检查16次,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41家次,抽检140批次。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出动执法人员402人次,检查农资店及种养场182家次,畜产品经营主体124个场(点),监督抽检农产品62个批次,农业投入品51个批次,查处案件83起。

  (五)防汛防台能力提升。一是建立人员转移机制。在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精准定位区域,精准锁定转移对象,明确风险隐患类别、人员转移路线、避灾安置点、转移信号、转移责任人等要素,修订完善人员转移预案。制定了《瑞安市渔业船舶避风和人员上岸全过程监管预案》,建立了“转移有标准、制度可执行、群众能配合”的人员安全转移机制。二是推进“浙江安全码”赋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浙江安全码”赋码工作。经家乐主体信息核查,认定为市级以上农家乐经营点纳入我局管理清单的34家,录入系统28家,均已完成安全码赋码工作。其余6家农家乐经镇街和相关部门认定不属于转移范围,无需赋码。结合我市实际,排查海上养殖户13家,共计赋码24人。三是完成农业设施保险。积极引导主导产业的三类生产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参加农业保险。截至目前,我市茶叶三类生产主体参保率已达100%,生猪三类生产主体参保率已达90.5%,大棚铁皮石斛三类生产主体参保率已达100%。

  (六)渔业应急指挥升级。一是开展无线电专项整治。及时更新救助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全市渔船监控覆盖率和开机率均达到100%。开发建设“瑞安市渔业平安管控预警系统项目”,对在敏感水域、越界、靠近大轮航线、脱离编组生产的渔船提前进行预警,8月1日前将验收投入使用。二是强化渔船动态干预。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及各基层渔业组织均实行每6小时点验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凌晨3-5点事故易发时段的点验,点验方式是点异常、点团块,点异常就是点终端信号消失、脱单生产、靠近大轮航线及中韩界线的渔船,把情况排查清楚、做好劝离工作;点团块就是一大批渔船在一起的点一艘编组长,了解生产情况和海况。同时,我们根据不同时段作业特点,把异地挂靠渔船、入韩渔船、渔运船等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在监控平台上进行单独列表予以重点关注。

  三、强化宣传 创新方式 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一)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传利用LED显示屏、电子政务阅览点、横幅等形式,在群众密集区、渔业码头、休闲渔业公司、农机合作社等地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利用户外LED显示屏每周3次滚动播放宣传教育片4部,悬挂标语横幅40余条。二是通过微信群、北斗系统、农民信箱等发送安全生产要点、警示信息、温馨提醒等。三是深入渔港码头、田间地头、农田场院向渔民、种养殖户、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等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发放生产安全宣传资料300余份。

  (二)深化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农村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68场、进农村活动3场,共计参与340人。二是围绕学生生活安全教育,联合马屿镇,在瑞安市马屿镇第四小学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并通过农机事故小视频的播放,引导学生们学安全、识安全,让师生直观认识到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并发放农机事故案例和其他安全小读本等宣传资料、宣传品200多份。

  (三)深化安全宣传专题活动。一是创新成立船老大安全生产知识讲师团,利用伏季休渔期,分批次对全市所有60马力以上渔船船东、船长进行集中式全宣教。截止目前,共开展宣教讲座3场,开展应急演练2场次,160余人参加。二是结合农产品上市季节规律,组织开展杨梅种植户及乡镇相关人员杨梅安全生产培训2次,参与125人次,主要普及了杨梅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使用禁限用药、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摘等内容。此外,组织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安全培训1次,参训20余人。

  四、夯实基础 建立机制 推进安全治理全面提升

  (一)全面实施渔港“港长制”。全市6个渔港均实行“港长制”,建立东山埠渔港和北麂渔港综合管理站,大力推进驻港监管工作。

  (二)坚持完善进出港报告制度。出台《瑞安市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实施办法(试行)》,争取财政支持,实行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委托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代理进出港报告,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由东山渔港管理站负责监督落实。特别是利用今年疫情后首航船员全面排查登记的大好时机,建立了“渔港通”APP系统内精确的数据库,今年以来有效进出港报告率达到100%(系统问题除外),精确率约在95%以上。

  (三)持续加强警农协同配合。定期召开警农联席会议,依托农机警务站,加强配合、密切沟通、全力打击,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源头管理和路面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有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变型拖拉机安全事故,遏制拖拉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今年以来,已集中报废变型拖拉机59台,完成报废数量居温州第一。

  (四)全面实施《瑞安市渔船安全管理记分办法(试行)》。将渔船船东、船长和基层渔业管理组织纳入渔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已对17名船东、船长和2个渔业基层组织作出记分处理。

  (五)深入推行农产品诚信责任体系建设。一是以“三品一标”认证带来的经济效益促进种植产品、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目前我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7个、无公害食品34个、有机认证4个、地理标志2个。计划2020年新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绿色农产品2个。二是动员、倡导生猪屠宰企业和加工企业签订《生猪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向社会公开作出守法生产经营和质量安全承诺,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3月份,全市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积极主动签订了承诺书与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