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讯:3月1日起,《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新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是我国监管食品中农药残留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亮点是将茶叶定义为饮料类产品,今后上市销售的茶叶产品必须符合25项农药残留限量。为此,记者走访荆州市多家超市及茶叶专卖店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茶叶均为旧标准下的产品,根据新国标生产的茶叶还未正式上市。

    新国标:产品须符合25项农药残留限量

  据了解,2012年11月16日,卫生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该标准替代了GB2763-2005等10个标准,中止了农药残留限量分布于多个标准中的局面,统一了国家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和原有标准相比,增加了1400余个,基本涵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食品和农产品。新标准中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数量最多,其中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915个,水果中664个,茶叶中25个,食用菌中17个。

  新标准涉及茶叶中农药残留25个,与原标准限量的19个比较,取消了茶园限用农药顺式氰戊菊酯的限量指标,增加了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甲氰菊酯、吡虫啉、多菌灵、噻虫嗪等茶园日常使用农药的限量,修改了农药硫丹的限量,暂定为10㎎/㎏。

  市场:新国标茶叶尚未上市

  记者走访发现,所有茶叶外包装上均未标注农药含量,但能找到产品执行标准号或国家卫生标准号,部分茶叶没有对这两项进行标注。根据茶叶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来看,市场上销售的最新茶叶为2013年1月生产,大部分茶叶为2012年生产,少许茶叶为2011年生产。这些茶叶执行的国家卫生标准均为2005年版:GB2762-2005、GB2763-2005;而产品执行标准则五花八门,分别有1993年版、2005年版、2006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

  在北京路一大型超市,记者询问是否有根据新标准生产的茶叶时,该超市茶叶专柜工作人员表示对新标准不知情,称:“我们的茶叶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记者查看几种品牌的茶叶看到,其国家卫生标准均为GB2762-2005、GB2763-2005,包括2013年1月10日最新生产的一款茶叶。

  记者在一家名为“八马茶叶”的专卖店同样发现,该店所有茶叶外包装上标注的国家卫生标准均为GB2762-2005、GB2763-2005。

  北京路另一家茶叶专卖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目前所售茶叶都是2013年3月1日以前生产的,国家卫生标准号均为GB2762-2005、GB2763-2005,3月1日以后生产的茶叶才会按照新标准执行。她说:“目前正是春茶采摘时期,新标准3月1日刚刚执行,因此按照新标准生产的茶叶还未上市。”

  质监:3月1日后生产的茶叶执行新标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高级工程师潘晖介绍,《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意味着2013年3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农产品和食品必须符合新国标要求,茶叶必须符合25项农药残留限量。

  关于各种茶叶的产品执行标准号各不相同的问题,潘晖解释,产品所要符合的标准包括国标、行标以及企业标准,不同的产品执行标准不同。就茶叶来说,其分类有红茶、绿茶、乌龙茶等,不同品种的茶叶都有各自的产品标准,因此其产品执行标准号也各不相同。

  记者走访发现,有的茶叶产品并未对国家标准及产品执行标准进行标注。针对这一现象,潘晖说,未对这两项进行标注的产品一般都标注了标准代号,标准代号下涵盖了几十个标准,这种产品是合格的产品。